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各地、州、市农业局:
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关于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应用与信息平台建设培训班的预备通知》(新农质[2011]40号)的安排部署,我厅拟于4月份分三期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应用与信息平台建设培训班(具体培训批次和单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第一期培训班报到时间:4月17日
正式培训时间:4月18日—19日两天
第二期培训班报到时间:4月20日
正式培训时间:4月21日—22日两天
第三期培训班报到时间:4月23日
正式培训时间:4月24日—25日两天
培训地点:乌鲁木齐市益天洋中央商务酒店(原人民饭店),乌鲁木齐市民主路177号。
二、培训范围及名额
(一)各地、州、市农业局选派专业技术人员2名,县(市)农业局的农产品质检机构选派专业技术人员1—2名,尚未成立农产品质检机构的农业局可选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中型超市选派专业技术人员1—2名,(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中型超市名单根据新农质[2011]40号文件确定)。
(三)各地、州、市农业局负责所辖县(市)农业局、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中型超市培训人员的组织及管理工作。
(四)各单位选派的参训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农产品检验检测技术和计算机操作技术。
三、培训内容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的使用方法
1、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包括便携式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学习使用该仪器检测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
2、智能荧光增白剂测定仪:学习使用该仪器检测菌类农产品中的荧光增白剂。
3、多功能抗生素检测仪:学习使用该仪器检测畜禽产品中的抗生素、瘦肉精和兽药残留等。
(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学习速测仪与计算机的连接、本地计算机的软件安装与应用;使用本地计算机向信息管理平台服务器传输检测数据;利用互联网在平台服务器中按权限搜索、查询速测仪使用情况和检测数据。
四、培训及考核方式
培训采用老师讲解、幻灯片演示和学员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配发一套培训学习材料,要求学员必须完全掌握仪器的原理并熟练操作和使用。培训结束后,采用笔试的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州、市)农业局组织好本地区学员的报名工作,统计并填报《参训学员报名回执》(附件二),并于4月12日前将各县(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中型超市的培训学员名单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报送至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二)每个参训学员需自备一个不小于4G的U盘,用于拷贝培训材料。
(三)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参训人员差旅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 峻 纬 0991—2868100 13999938577
麻合甫热提 0991—8556808 13999153827
赵 楠 0991—8556808 13609997032
传 真 0991—2868277
邮 箱:xjncpzj@163.com
xjncpjdgl@163.com
酒店联系电话:0991—2936336 2936356
附件1: 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应用与信息平台建设培训批次及名单
2: 参训学员报名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