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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境外投资调研座谈会在疆召开

发布时间:2011年5月25日 作者  来源:外经处

    2011年4月26日,在新农大厦8楼会议室召开了农业境外投资调研座谈会,会议由农业厅外经处处长董伟主持。参会单位、企业主要有农业部外经中心、区农业厅、区商务厅、区产业化发展局、兵团农业局、中粮屯河投资有限公司、新疆泰坤集团、吉木乃宏泰、都拉塔口岸公司,轻工国际、新疆农垦科学院等,参会人员近20人。座谈会的主旨是为推进“农业走出去战略”,加大我国农业企业在“十二五”期间的境外投资力度,更好地与国家战略结合。研究第一手资料为农业部实施农业“走出去”夯实理论基础,加强在实施农业企业“走出去”政策的可操作性。为新疆农业企业在境外拓展提供更好的政策和发展空间。为政府与企业在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的交流沟通搭建平台。

    会上,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马志刚处长首先对参会单位积极配合表示感谢,并从两方面阐述了此行目的,从软件方面调研农业企业“走出去”需要政府提供那方面的支持与服务;从硬件方面调研企业需要政府提供那些政策和资金的支持。现有的政策支持和服务是否能满足农业企业境外投资所需,农业企业境外投资主要制约因素有那些,最亟待解决的瓶颈因素有那些。一系列的疑问为座谈会开了个好头。

    根据这个讨论中心,各单位与企业积极发言,建言献策。对主要问题和现行做法做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由于农业产业的特殊性,投资大,风险高、周期长、见效慢等造成新疆许多农业企业现仍处与“走出去”起步阶段,有很多企业对境外农业投资持有观望态度,对“走出去”的积极性不高,主要问题和原因主要有:

    1. 农业“走出去”主体实力不强。资金缺乏、规模小、竞争力低、抗风险能力较弱是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最普遍问题。由于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境外融资能力极弱。而国内贷款由于银行抵押担保条件限制很难获得,资金不足严重制约了农业“走出去”企业的发展,企业竞争力、信誉度、产品质量、品牌都难以取得大的提升。

    2. 政府对农业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力度不够。一是尚未设立农业“走出去”专项资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缺乏对这项工作的抓手和着力点,不能提供信息服务。二是缺乏对外投资的法律保障,从国家层面看,尚未形成支持对外投资的法律、政策体系,缺乏具体引导企业对外投资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金融政策及税收政策等,从地方情况看,地方政策的作用受制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存在较大的局限性,难于解决现实存在的限制过严、对企业不平等、部门之间政策相互冲突等问题。三是缺少一个能够统一协调的有效机制与权威机构。

    3农业“走出去”缺乏整体规划。主要表现在:一是“走出去”缺少整体筹划与明确的目标、重点,“走出去”基本上是单个企业的自发行为,境外投资的成功与失败都带有很大的偶然性;二是市场开拓中缺乏引导。哪个地区、哪个市场生意好做,大家一齐上,一哄而起,甚至把国内的恶性竞争搬到了国外,对外投资的区域和产业比较集中;三是行为短期化,缺乏对中长期投资的战略性指导。

    4. 国外投资环境限制。投资环境是影响农业“走出去”的首要因素,主要包括当地的社会政局、法律法规和行政效率等软环境。国外特别是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对本国农业和农产品市场采取保护政策,设置障碍限制外国企业和产品的进入。他们在劳务卡发放、投资比例和签证期限方面都有严格规定,从而影响了我国农业“走出去”工作的开展。
    5. 缺乏高素质的复合人才。农业“走出去”企业对人才的要求很高,除了一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具备的素质外,应掌握外语,了解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而且应熟悉投资所在国与经营项目有关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市场潜力、劳动力素质、地理气候和风土人情等情况。目前,我国农业企业缺乏跨国经营人才,对农业“走出去”影响很大。

    6. 缺乏外投资风险评估机构和完善的保险制度境外农业项目具有建设生产周期长、自我发展能力弱、项目执行风险相对比较大的特点,不仅受到自然条件、技术适应性、农产品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还受到投资地政治局势变动、经济政策变化等特殊风险的影响。因此,农业企业投资境外以前,必须先开展可行性分析研究以及不确定性分析等。目前,国内缺乏境外投资风险评估机构,企业难以有效地判断投资的风险,“走出去”盲目性比较大。尽管已经有了一些相关保险政策,但险种少、范围窄,帮助企业规避风险的功能还很弱。

    关于上述问题和困难,外经处董伟处长对农业部外经中心提出了以下具体建议和措施:

    1.在“上合组织框架”下,积极参与中亚区域协作。希望与该组织成员国积极协商,逐步进入该组织的合作领域。

    2.建议真去国家相关部门支持,与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合作,筹办中亚农业合作与贸易信息网,建成权威的信息与共享平台。

    3.建议国家充分利用新疆的区位和人文优势,将新疆变为我过东联西出的桥头堡,将新疆打造成集贸、加工、物流、生产为一体的我国出口集散地,为新疆特色农产品开拓广泛的市场空间。

    4.加大对向中亚国家出口农产品企业进行减免税等扶持补贴力度,对出口农产品实行出口退税制。

    5.启动中亚自贸区建设,为应对俄白哈关税同盟,建议国家尽快启动中亚国家的自贸区建设谈判。

    6.由国家协调,协助企业解决劳务许可问题。

    7.做好企业服务,维护中资企业在外盒合法权益。

    8.加大对出口农产品和出口基地的认证和备案力度,同时,协调海关、质检和动检建立“绿色通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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