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0日 作者: 来源:法规处 |
9月30日,自治区农业厅向全疆各地州市农业局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开展2011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推荐优秀案卷参加农业部评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农业执法能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对各级农业行政处罚机关按照一般程序实施,并于2010年1月1日以后立案,2011年8月1日前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本次案卷评查活动采取各地、州、市农业局自查推荐、农业厅评优推荐、农业部评查小组集中评选的方式进行。每个地州择优推荐3-4卷行政处罚案卷,其中县级执法机构案卷不少于2卷;所推荐案卷包括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等不同领域,同一执法种类的案卷原则上只推荐1卷。10月10日前,各地、州、市农业局组织自查,对案卷进行初评,向农业厅选送优秀的参评案卷。10月14日前,农业厅织组有关人员对报送的案卷进行评选,并将评选出来的优秀案卷报送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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