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治区农村炊事采暖设施调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9日 作者: 来源:自治区农村能源工作站 |
关于开展自治区农村炊事采暖设施调研的通知
新农能字〔2011〕1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村能源站、昌吉州、塔城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农村能源站(办、科):
近日,自治区农业厅相关领导向农业部汇报工作,农业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我区农村能源建设的支持,根据新疆本地农村能源的特点和农牧民的实际需求,农业部希望对新疆农村炊事采暖炉技术推广给予一定支持。为此,我站决定在全疆开展一次农村炊事采暖设施调研活动,摸清自治区农村炊事采暖燃料结构,了解炊事采暖设施种类、效率及污染物排放现状,农牧民燃料支出情况对农牧民经济水平提高的影响等,为在新疆进一步推广高效低排放节能炊事炉具提供可行性研究依据。并向农业部提交申请在新疆农村大力推广高效低排放节能炉具的报告。
希望各地州重视这次调研活动,按照通知要求,抽调人员,认真按时完成调研任务。现就调研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研的内容
1、农村炊事采暖所消耗的煤炭、薪柴、秸秆及牲畜粪便等能源结构现现状;
2、农村炊事采暖设施现状。
二、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抽样调查方式。每个地州调查1个县(市),每个县(市)选3个乡,每个乡选一个村,每个村选10户调研,其中选3户不同类型的炊事炉进行热效率测试。
三、调查组织
各地州农村能源办(站)负责本地州调查任务的完成,编写调研报告,上报自治区农村能源工作站。
自治区农村能源工作站成立农村炊事采暖设施调研组分赴相关地州协同开展调研。
四、调研时间要求
1、2011年12月1日-20日完成实地调研;
2、2011年12月16日-25日数据汇总分析;
3、请各地(州、市)在2011年12月底前上报调研报告。
自治区农村能源工作站联系人:司马义
联系电话:0991-2878189
电子信箱:xjncny@163.com
附件:炉具热效率测试方法
附表:自治区农村炊事采暖设施调研表
自治区农村能源工作站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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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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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合作):0991-2865403 电话:(技术):0991-2862704 传真:0991-2861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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