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各地、州、市农业局:
为了认真贯彻自治区农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农业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和落实2012年自治区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业重点工作,我厅拟定于3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乌鲁木齐市召开“自治区设施农业暨特色农业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总结交流昌吉市、鄯善县开展设施农业统计信息平台建设试点经验,安排部署全区自治区设施农业统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2.安排部署2012年老旧温室技术改造工作,明确技改重点和措施;
3.交流各地设施农业温室产权改革的经验作法,推进温室产权制度改革全面铺开;
4.现场观摩乌鲁木齐县设施农业生产,部署设施蔬菜春季栽培管理技术要点,确保春生产顺利开展;
5.安排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交流各地经验作法;
6.讨论修改“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特色农业的意见”。
二、参会代表
1.地(州、市)农业局分管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业的领导;
2.地(州、市)农业局设施农业办公室、园艺特产科(或生产科)负责人;
3.地(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或园艺工作站)领导;
4.地(州、市)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业重点县(市)农业局领导。
5.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单位(合作社或企业等)负责人和所在县(市)农业局领导。
三、会议材料准备
1.地(州、市)农业局分县(市)汇总2012年设施农业新建指导性计划。
2.地(州、市)2011年特色农业分作物种植面积、产量、亩效益;2012年分作物种植意向和指导性计划。
3.昌吉市、鄯善县农业局做设施农业统计信息软件试点工作汇报材料。
4.于田县、吉木萨尔县、塔城市农业局温室产权改革经验介绍材料。
5.伊宁市达达木图乡设施蔬菜标准园、塔城市设施蔬菜标准园、巴州阿瓦提农场香梨标准园创建经验介绍材料。
请各地(州、市)农业局牵头,汇总所辖县(市)会议材料,连同参会回执,于2月17日前电子版发至农业厅园艺特产处。联系人:邓康处,电话(传真):0991—2880247,电子邮箱:nytycc2@163.com 。
附件:参会回执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附件:
参会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