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出台《关于加快昌吉市现代种业发展的意见》加快打造中国西部种业之都步伐
发布时间:2012年2月15日 作者:张顺东 来源:昌吉市种子管理站 |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随着昌吉市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农业已进入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加快现代种子产业发展已成为提升昌吉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必然要求。昌吉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和《自治区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意见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1〕90号)精神,结合昌吉市实际,先后组织相关部门、企业、乡镇进行了15次调研,工商、税务、土地、质监、规划、法制等多部门提出具体意见,召开了三次政府常务会议,征求了多方意见,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昌吉市现代种业发展的意见》,着力加快中国西部种都建设步伐。
《意见》从25个方面对昌吉市种业发展的形势、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做出了总体规划,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市财政从2012年开始,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昌吉市种子工程建设,力争通过新一轮种子工程建设使昌吉市种子产业实现全面提升和转变:
1、由过去主要从政策引导转变为由资金支持、政策引导、规划前行齐头并进。《意见》明确了昌吉市现代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大对企业育种投入,制定了制种机械补贴制度,推动人才及成果评价和转化机制,支持种子企业间进行兼并重组,使昌吉市种子企业由目前100个减少到40个,重点扶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发展,2012年支持建成新疆昌吉国际种子交易市场,力争将“昌吉种交会”打造成为具有区域特色的全国品牌专业种子交易会。
2、由目前种子企业普遍性的短期利润追求、低层次竞争向强化基础、提升技术水平方面转变。《意见》要求强化对种子质量检验体系和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种子展示基地,加强新品种引进及示范推广力度,加强种子品牌建设,引进大型种子企业落户昌吉,全面提高昌吉市种子企业研发水平与创新能力。
3、由企业经济效益型向促进农民增收、农民企业责任共担共赢方面转变。《意见》提出推进种子企业通过土地流转、企业租赁等形式支持创建一批专业制种合作社,建设相对集中稳定的规模化种子生产基地,使昌吉市三年内制种面积由10万亩增加到22万亩,提升昌吉市种子生产标准化、机械化水平。
《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创优昌吉市种业发展环境,帮助昌吉市种子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做大做强昌吉市种业产业,使昌吉市成为立足新疆、面向全国、辐射中西亚的区域性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心和中国西部种子交易集散中心,实现昌吉市由种业大市向种业强市转变,将昌吉市真正打造成为中国西部种业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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